厂房车间
食品洁净车间厂房净化级别
食品厂洁净厂房应根据食品生产对除菌除尘和卫生要求进行分级。食品无尘车间应明确其中生产的关键控制点、关键区域和背景区域,并应分别定级,并应尽量缩小高级别区域的面积。
食品的生产应根据不同生产阶段、不同关键控制点或食品本身的属性在对应等级的洁净区域内进行。当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,Ⅰ级、Ⅱ级洁净用房温度应为20℃-25℃,相对湿度应为30℃-65℃,Ⅲ级、Ⅳ级洁净用房温度应为18℃-26℃,相对湿度应为30%-70%。
Ⅰ级洁净用房的噪声级(静态)不应大于65dB(A),其他洁净用房噪声级(静态)不应大于60dB(A)。
生产车间洁净车间按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要求,分为一般生产区、控制区,设人员换鞋区、男女一、二次更衣室、洗手、手消毒、洗衣间、风淋通道、洁净人流走廊、物流货淋走道、注塑间、胶垫吹尘、中储库、组装间、内包装间、外包装间及机房、物流等。
人员流动方向:换鞋、更衣、洗手、手消毒-风淋通道-洁净走廊-洁净车间在净化车间及走廊设安全门,便于人员疏散。
不同等级洁净用房静态时换气次数应按人员数量、面积大小、操作强度等条件计算确定或者按照相应标准选用。新风量应按每人不小于40m⊃3;/h设计,应满足排风和维持正压的需要。